来源 :新浪财经2022-03-04
*ST新亿(维权)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针对此前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违规披露行为,证监会已下达正式处罚。*ST新亿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ST新亿虚假记载重大信息;(2)*ST新亿虚增保理业务营业外收入;(3)*ST新亿子公司的上下游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虚增贸易收入;(4)*ST新亿孙公司物业收入确认违规;(5)*ST新亿虚增租金抵债收入;(6)*ST新亿披露信息存在重大遗漏。(*ST新亿维权入口)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天鸿律师表示,*ST新亿的信息违规披露问题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目前*ST新亿已经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现向广大*ST新亿的投资者展开征集,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索赔条件暂定:2019年5月9日至2021年1月27日之间买入*ST新亿股票,并在2021年1月2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ST新亿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所需准备的初步材料包括:
1、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投资者买卖*ST新亿(600145)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收到以上材料后,将会确认股民是否具备维权资格,若具备维权资格的,将进一步计算股民损失金额大小。对于符合维权资格的股民,律师将会予以电话通知股民维权所需进一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