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跌停”中,谁又能够逃出生天?
*ST济堂(600090.SH)、*ST新亿(600145.SH)这两公司均已触碰到监管红线,相关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在所难免,只苦了众投资者们。截至6月底,*ST济堂拥有5.13万户股东,*ST新亿拥有2.38万户股东。
*ST济堂三年虚增营收逾200亿
10月24日晚间,*ST济堂突然披露,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前在202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经监管层查明,*ST济堂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的情形,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8亿元、9.2亿元、8.3亿元。而根据*ST济堂此前的披露,2016年至2018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73亿元、5.15亿元、5.29亿元。当然在2019年和2020年*ST济堂均录得了“拒绝(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审计意见,净利润分别为9820.38万元和-22.62亿元,202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6477.05万元。
据公告内容,2016年至2018年,*ST济堂三家子公司以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07.35亿元,虚增成本178.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64.4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56.05亿元,虚增费用1.57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6.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43%;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2.3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1.36亿元,虚增费用1.76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9.2亿元,虚增净利润7.01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20.6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0.6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1.1亿元,虚增费用1.21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8.3亿元,虚增净利润6.08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07.61%。
另外,*ST济堂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虚增净利润2.99亿元,占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的226.52%。
与此同时,*ST济堂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等情况。针对以上,证监会对*ST济堂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由于当事人张美华、李青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张美华、李青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而对魏军桥,则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受消息刺激,*ST济堂10月25日直接“一字跌停”,跌停板位置收盘时尚有57万手卖单在排队。另根据上交所同步发出的监管工作函,在扣除虚增后,*ST济堂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要求公司按照要求进行风险的警示。
*ST新亿董事长“屡教不改”被终身市场禁入
无独有偶,在10月23日,*ST新亿也同样受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消息是在周五(10月22日)收盘之后。所以在10月25日,*ST新亿同样感受到了市场的恐慌,和*ST济堂一样,迎来一个“一字跌停”。10月25日收盘时的封单为46万手。
据公告披露,公司是在2021年1月18日被立案调查的。大半年后,经查明,*ST新亿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利润总额129.11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24%;虚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578.86万元、营业外收入7590万元,利润总额7931.2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5.76%、253.99%。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19年由盈转亏。*ST新亿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不仅如此,经查,2020年5月24日,*ST新亿控股子公司韩真源与喀什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喀什市开源市场用地规划调整开发协议》(下称《调整开发协议》),约定对喀什开源市场进行规划调整并重新开发。协议涉及的喀什开源市场资产总额为8035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2.36%。根据《调整开发协议》,如果韩真源2020年8月24日前未拆除完毕,视为韩真源放弃开发,喀什市自然资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权,如韩真源原产权证书办理了抵押手续,应该在2020年7月20日内办理解抵押手续。*ST新亿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去年8月28日,*ST新亿虽然在2019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后事项中对《调整开发协议》和开源市场拆迁事项进行了部分披露,但未将全部风险事项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如此种种下,证监会决定对*ST新亿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00万元,作为*ST新亿实际控制人罚款800万元);对李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刘柏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黄伟作为*ST新亿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ST新亿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组织、策划及实施涉案违法行为,并且已多次证监会行政处罚及采取了10年市场禁入措施;李勇作为*ST新亿监事长及子公司负责人,涉案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其职责、具体实施行为直接相关,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紧密联系,并且已多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及采取了5年市场禁入措施,鉴于此,证监会决定对黄伟、李勇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同样,上交所表示,*ST新亿在扣除虚增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要求公司及时披露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