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网2021-10-23
10月22日晚间,*ST新亿的一则公告,揭开了公司在实控人指挥下长期财务造假的细节。
根据证监会的查证,在公司实控人黄伟的亲自决策、参与下,*ST新亿通过账面往来虚假交易、与实控人好友的公司虚假交易、倒签租赁合同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达到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
基于*ST新亿和实控人黄伟的种种劣迹,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00万元,作为*ST新亿实际控制人罚款800万元);对时任监事会主席、子公司亿源汇金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责任人员刘柏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黄伟、李勇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ST新亿的财务造假手法并不复杂,大多是通过虚假交易来完成,一笔资金在不同公司间流转,最终实现财务数据的虚假增加。
例如,2018年5月7日,*ST新亿子公司亿源汇金与阿信商贸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约定亿源汇金向阿信商贸销售铁精矿。同日,亿源汇金与思北投资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约定亿源汇金向思北投资采购铁精矿。2018年年度报告中,亿源汇金根据与阿信商贸签订的销售合同,确认营业收入1338.54万元,根据与思北投资签订的釆购合同,确认营业成本1209.43万元。2019年年度报告中,亿源汇金根据与阿信商贸签订的销售合同,确认营业收入212.66万元,根据与思北投资签订的采购合同,确认营业成本214.45万元,在销售费用中确认了运费23.09万元。
但是,阿信商贸、思北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贺军,系*ST新亿实际控制人黄伟的好友。亿源汇金在与阿信商贸、思北投资的贸易业务过程中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不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没有取得相关贸易结算的结算单、过磅单等有效单据。相关资金在阿信商贸、亿源汇金、思北投资之间循环形成闭环,并未使经济利益流入亿源汇金,亿源汇金与阿信商贸的销售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
证监会认为,黄伟作为*ST新亿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决策并组织实施了*ST新亿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证监会查证,*ST新亿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利润总额129.11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24%;虚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578.86万元、营业外收入7590万元,利润总额7931.2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5.76%、253.99%。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19年由盈转亏,*ST新亿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由于众多劣迹缠身,*ST新亿的终止上市压力不减,而对比2018年和2019年的虚假财务记载可知,这两个财务年度对于公司的保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过,在10月22日晚间,*ST新亿还发布了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山东亿翔源化工有限公司18%股权的公告。有中小投资者在和《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认为,该事项对公司是利好。对此,有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ST新亿过往遗留的问题较多,是否还有更多问题没有显现不得而知,投资者还是要谨慎决策,关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