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03-27
金发科技公告,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最高限额合计为人民币10亿元。同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2024年3月27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7.35亿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