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1-21
11月21日消息,苏豪弘业公告,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 1 民初 2892 号),一审裁定驳回迈尔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6.61万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合计人民币 7.11万元,由迈尔控股有限公司负担。目前,本案仍处于上诉期,尚不清楚是否有上诉行为。若无上诉行为发生,此判决将不会影响苏豪弘业本期及未来期利润。公司将继续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