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3-04-25
2023年4月19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图高科、*ST宏图(维权),代码:60012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年4月19日,宏图高科还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宏图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ST宏图维权入口)
经查明,*ST宏图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虚假记载。(一)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二)虚减负债。二、重大遗漏。*ST宏图未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关联方担保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故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宏图高科、三胞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ST宏图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8年4月10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ST宏图股票,且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