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1
西宁特钢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发行价格、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57803.468万股,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