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08-05
浙江东日(600113)你好,公司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同比2019年下降78.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1.3.1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请问公司不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是什么原因?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您好,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未能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已收到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警示函》与监管警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