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北方稀土(600111)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08,396,179.14元,同比增长3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043,122.04元,同比增长462.32%。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93,560,639.52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48,231,856.94元。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
报告期,稀土行业生产秩序持续改善,稀土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发展。健全行业法制监管体系,制定《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环保督查,加强稀土行业环保整治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市场准入,大力打击违法违规开采与生产稀土产品,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调控总量,优化平衡元素开发利用;发挥稀土大集团主导行业发展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家稀土发展战略,保供稳价,稳定市场运行;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主要稀土企业加快产业链延伸,纷纷加大稀土磁性材料产能布局与扩能,稀土功能材料特别是磁性材料步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中国铝业集团、中国五矿集团等五家企业联合组建成立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开启行业绿色、集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随着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稀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行业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私挖乱采、“黑稀土”生产得到进一步遏制,我国稀土行业管理和秩序治理整顿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稀土企业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质量显著提升。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596.47万元。董事长(报告期内选举)章智强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副董事长汪辉文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00万元;总经理、董事(报告期内选举)瞿业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1.56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占成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4.94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37,099,676.4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089,081.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3,709,967.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90,436,284.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1,411,860,465.44元,资本公积金181,468,643.74元。
2021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704,299.6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6%。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803,156,165.75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方稀土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