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09-22
近日,证监会对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今年6月,诺德股份发布公告,拟定增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88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4亿股,募资计划投资于“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诺德股份本次定增发行价格为6.73元/股,定增公告发布后,一路波动上涨,截至9月22日收盘,当日一度涨停,最终回落至收盘价24.84元/股。
诺德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邦民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弘源新材和邦民新材,其中,邦民控股目前直接持有诺德股份12.7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诺德股份需要补充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的原因,以及是否确定上市公司增资价格,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于目前存在的质押情况,结合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披露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证监会关注到, 2018至2021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内”),诺德股份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但净利润波动较大;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今年半年度应收账款余额达到15.99亿元;并且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余额较高。
对此,证监会要求诺德股份说明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业绩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存贷双高”的合理性。
关于募投项目,2020年,诺德股份再融资募投项目中包括“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该项目预计用资9.79亿元,截至再融资公告发布,仅投入资金2.41亿元,为募资的24.62%,证监会要求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前募项目当前进展情况,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此外,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证监会要求诺德股份进一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