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1-12-29
12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国金证券作为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
对此,证监会表示,决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证监会要求国金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所在地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