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间,针对欧盟对华电动车加征关税引发的舆论争议,上汽集团发表声明辟谣。
上汽集团声明称:“近日部分媒体发布报道,援引欧盟单方面披露的‘反补贴调查终裁报告’观点称,上汽集团单独与欧委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经上汽集团内部自查,并与国家相关权威部门沟通确认,上述报道内容严重背离事实,纯属造谣。”在欧盟反补贴调查案中,上汽集团始终是中国机电商会“价格承诺方案”的主要参与方,从未与欧委会就上汽方案进行过单独沟通和谈判。
值得注意的是,据财新报道称欧盟委员会在10月29日发布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报告。欧盟将从10月30日开始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正式反补贴关税,期限为五年。上述报告同时披露,上汽集团、吉利控股集团下属smart汽车有限公司和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提出了单独价格承诺方案。
价格承诺是指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一个都可以接受的中国电动汽车对欧最低出口价格,出口商承诺其出口价格不低于这个数字。其是加征关税的替代选项。它具体指,在华生产并向欧盟出口电动汽车的中国和外资车企提高产品售价,同时限制出口数量,保护欧盟汽车产业不受冲击。
此前,中欧双方就价格承诺方案进行多轮谈判,但是仍未达成共识。
玉渊潭太在10月23日的报道中指出,欧方在谈判过程中,采用“阴阳手段”,试图绕开中国政府与个别企业单独谈判,还在用其他手段,试图拖延谈判。
10月25日,欧委会在有关中欧举行视频会谈的新闻中表示,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欧委会有权与参与调查的不同企业商谈价格承诺,与中国机电商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并不排斥其他企业单独与欧方商谈价格承诺。
2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注意到上述信息。10月25日,王文涛部长与欧委会东布罗夫斯基斯执行副主席的视频会谈中,中方已明确表示,中国机电商会获得不同类型中国企业的充分授权,提出了代表行业整体立场的价格承诺方案,中欧双方已在此基础上进行多轮磋商,付出艰苦努力,取得一定进展。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如欧方在与中方磋商的同时,又与部分企业单独进行价格承诺谈判,将动摇彼此信任,干扰磋商整体进程,也将给价格承诺协议的后续执行和监管增加更多行政成本。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目前,双方已开启下一阶段磋商,中方希望双方按照现有框架,在前期磋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
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公布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BEV)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税,税率在17.8%至45.3%不等。相关决定于当地时间29日晚些时候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反补贴税于30日起正式实施。被抽样的中国出口生产商将被征收以下反补贴税:比亚迪17.0%、吉利18.8%、上汽集团35.3%,其他合作公司将被征收20.7%的关税。在提出个别审查请求后,特斯拉将被征收7.8%的关税。所有其他不合作的公司将被征收35.3%的关税。
10月30日,中国机电商会针对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发布声明指出,欧委会并未在终裁公告中纠正之前的诸多错误认定,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背离规则和以往实践进行抽样带来的底层代表性问题,也未对欧盟产业损害指标进行客观分析,因果关系依然存在错误认定。欧委会作出的不公正不合理不客观的认定,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和欧盟反补贴相关规则。
中国机电商会透露,终裁披露后,在12家电动汽车企业授权下,中国机电商会按照本案调查程序要求,于今年8月24日代表企业向欧委会提交价格承诺方案。自9月20日起的20余天中,中欧技术团队在布鲁塞尔进行了8轮密集磋商,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欧方始终未积极回应涉及中欧业界的核心关切问题,双方还存在重大分歧。
中国机电商会表示,目前中欧双方技术团队正在进行新一阶段磋商,期待欧方展现对磋商的最大诚意,按照“务实、平衡”原则,尽快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解决方案。
10月30日,上汽集团披露三季报,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4304.82亿元,同比下降1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7亿元,同比下降39.45%;基本每股收益0.602元。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57.96亿元,同比下降2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亿元,同比下降93.53%;基本每股收益0.025元。
对此上汽集团给出的解释为主要因燃油车市场下滑、价格战空前激烈,公司销售收入减少,毛利下降,现金流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