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3-10-27
上汽集团10月26日晚公告,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816.1920万股A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核减,并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上汽集团介绍,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5.97元/股(含25.97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5841.7307万股,上限为11683.4613万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实施完毕2020年股份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16.1920万股,回购最高价格为25.8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7.81元/股,回购均价为20.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2.47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期限届满前注销。公司2020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期即将届满。自2020年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以来,公司持续研究已回购股份用途实施的可行性,并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但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注销时限规定等因素,公司拟注销全部根据2020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10816.1920万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上汽集团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168346.1365万股变更为1157529.9445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