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4-20
2022年4月19日晚间,*ST易见(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显示:2022 年 4 月 19 日,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 号),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易见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易见股份 2015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二、易见股份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报。其中最为严重的违规是虚增收入及利润,经证监会调查:2015 年至 2020 年,易见股份以上各类虚假业务各年合计虚增收入分别为 4,441,377,299.56 元、11,919,663,519.42 元、12,003,895,365.20 元、10,469,873,593.76 元、10,987,210,733.58 元、6,428,643,331.81 元,占各年度披露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26%、73.68%、75.20%、72.18%、71.59%、66.16%;各年虚增利润 43,318,490.25 元、684,312,866.58 元、1,147,481,318.02元、1,121,297,875.75 元、1,240,440,285.35 元、-3,975,223,534.39 元(考虑易见股份 2020 年自行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各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9%、69.33%、96.46%、110.06%、142.94%、33.07%;扣除虚增利润后,2018年至 2020 年三年连续亏损。
由于*ST易见违规情况十分严重,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于巨额罚款。证监会拟决定:对易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年报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披露年报虚假记载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罚款合计一千零五十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目前证监会对*ST易见下达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续还将会下达正式行政处罚。暂定:于2016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4日之间买入*ST易见,且在2021年5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易见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