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3-01-16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退市济堂(同济堂)股票索赔倒计时!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起诉。
2022年4月12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退市济堂或公司,证券代码:60009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号)。退市济堂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章祥兵律师表示,本案可诉被告为退市济堂、对退市济堂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退市济堂财务造假期间年报审计机构、诚通证券公司。
退市济堂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诉讼时效即将到期,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退市济堂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退市济堂股票,且在2020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退市济堂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