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网2021-08-23
北瓜网通过北京日报官微发布的消息得知,北京同仁堂因为“同仁堂”商标问题将天津同仁堂告上法庭,或许很多人第一眼看到就非常疑惑,都是“同仁堂”,使用统一商标有何问题吗?二者并非同宗同源?其实,确实如此,北京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并非同宗同源。说起同宗同源,南京同仁堂才当属第一,这也是为何网友纷纷在讨论“南京同仁堂”为何逃过一劫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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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北京同仁堂在官网称:已经正式向天津同仁堂提起法律诉讼,其擅自使用“同仁堂”商标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北京同仁堂的合法权益。北京同仁堂集团拥有“同仁堂”商标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并且在没有注册该商标之前,同仁堂在我国就拥有了350多年的历史,作为我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医药老字号,因为其影响力已经被认定为我国的驰名商标,并且是国内首个。
另外,北京同仁堂还表示,天津同仁堂并非与北京同仁堂一脉相承,其并不属于“同仁堂”商标的合法继承者,因此其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北京同仁堂有权禁止其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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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创建于康熙八年,自建立以来始终坚持自律意识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尽管是我国的著名医药品牌,但是在世界的影响力也会非常大的,在国内外都有很大的名声,产品也是远销海外。“同仁堂”商标最初设计的意图是根据我国传统的“龙”文化,寓意制药技术和工艺的精湛,意味着北京同仁堂的药品质量上乘,北京同仁堂研制的药品代表着国家的瑰宝。
北瓜网认为,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未经企业允许擅自使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还会陷入商标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