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三类违规问题,近日陕西老牌上市药企金花股份收到证监部门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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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三类违规
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近日,金花股份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提到,金花股份存在三类违规:
一、2023年半年报、三季报多计利润
金花股份在2023年6月、8月申购华银稳健成长4号私募基金2000万元、基成盈赢宝私募基金1000万元,将其计入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核算。然而,金花股份未按规定在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及时将这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2023半年报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9.31万元,利润总额多计209.31万元,2023年三季报少记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54.2万元,利润总额多计1054.2万元。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金花股份在2023年6月-2024年6月期间,存在通过预付第三方款项形式,相关资金转出后流入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实际控制企业的情形,第三方随后将预付款退回金花股份,实质构成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金额累计5200万元。
三、闲置募资用于炒股,临时借款才还上
陕西证监局表示,金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转至金花药厂用于日常经营。经查,金花药厂将部分资金转回金花股份一般户后,金花股份用于买卖股票,导致期末无法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通过向第三方自然人临时借款3000万元,才足额归还募集资金。

依照相关监管办法,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金花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董事会秘书孙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金花股份表示,将严格按照陕西监管局的要求积极落实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金花股份称,“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期间占用资金5200万元已经全额退回,关联方已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为此,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向投资者诚恳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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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主业经营亮点有限
2023年操作20多笔股票及基金买卖
金花股份1996年成立,1997年登陆上交所主板,是陕西医药领域第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金花股份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为化解流动性困局,原实控人、董事长吴一坚与西部投资集团实控人邢雅江协商,向后者借款以偿还上市公司资金,还款后由邢雅江之子邢博越以竞拍方式获得金花股份部分被质押股份。
这之后,邢博越及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买入成为金花股份第一大股东。
后经历围绕公司控制权的“拉锯”及短暂“无主”,2022年3月,金花股份宣布“易主”,邢博越成为实控人,邢雅江出任公司董事长。

金花股份主业为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主打以人工虎骨粉为原料的骨科药“金天格胶囊”。然而,近两年公司主业经营亮点不太多。
2021-2023年,金花股份由亏转盈,又由盈转亏,左右业绩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诉讼事项预计负债还有炒股“翻车”。例如,2023年金花股份操作了20多笔股票及基金买卖,累计证券投资买入15.06亿元,卖出14.67亿元,投资亏损2746.71万元。


在此期间,金花股份部分募资被用于炒股导致一度无法足额归还,通过临时借款3000万元才解决,颇有些“填坑”意味。
此外,监管部门提到的金花股份在2023年申购基金3000万元未按规定在财报中及时计入,导致2023年利润总额多计209.31万元;2023年三季报利润总额多计1054.2万元。
按原财报,2023年半年报,金花股份利润总额506.58万元;2023年三季报为193.6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依靠处置金花国际大酒店股权带来的收益,金花股份利润明显增长,但扣非后净利润仍下降13.23%。
当前,金花股份正推进西安市鄠邑区草堂新厂区建设,推动募投项目进程,不知这是否能成为公司稳定发展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