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小韭分享2022-05-13
2022年5月12日晚间,金花股份发布《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该份公告披露,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245名原告投资人索赔合计12,844,337.02元。
投资人起诉的原由为:2020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对金花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245名金花股份投资人以金花股份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 157 起案件原告在一审过程中与公司达成和解。该等原告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金花股份向该等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共计 6,436,282.99 元。有12起案件撤诉。有 76 起案件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金花股份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余 51 起案件,金花股份已收到 50 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4月21日下午,金花股份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截止2021年底,金花股份与部分中小股东达成和解,约定按照判决金额的80%进行赔付,已赔付金额合计8,385,326.55元。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团队根据一审判决分析,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因卖出或仍持有金花股份而亏损的金花股份投资者。该股的索赔仍在进行中,适格股民仍可以起诉上市公司索赔。小程序搜俞强律师参与征集登记,也可以自行起诉维权。
据金花股份同日发布的一季度业绩公告称,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19亿元,同比增长1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28万元,同比增长22.9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2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