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专注证券法律观察2022-03-28
近日,金花股份(60008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根据公司目前董事会提名选举及构成,并结合持股情况,公司董事会认定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邢博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于金花股份(600080)涉及的中小投资者诉讼,目前共计166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5,734,678.46元,部分案件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团队律师提示,因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向法院诉请索赔。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仅扣除了较少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投资者获赔比例较高。
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间买入金花股份(600080)股票,在2020年4月29日闭市时持有或此后的受损投资者,敬请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1月27日,金花股份(600080)发布公告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暂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存在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