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于存在商业行贿,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宜昌人福”)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被评为“严重”。这是继誉衡药业子公司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后,第二例因商业行贿致信用等级被评“严重”的企业。
4品种存商业行贿或被限制挂网
9月18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称,宜昌人福的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盐酸纳布啡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等四个药品在河南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宜昌人福在该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据了解,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的医药企业,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给予书面提醒告诫。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中等”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外,会在医药企业或相关医药产品的平台信息中标注信用评级结果,并在医疗机构下单采购该企业生产、配送的药品或医用耗材时,自动提示采购对象的失信风险信息。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会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
5年销售费用超百亿元市场推广独占鳌头
记者了解到,宜昌人福为人福医药80%控股子公司。人福医药《2021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各医药工业子公司持续培育重点品种,核心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其中,宜昌人福是国家麻醉药品定点研发生产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宜昌人福持续推进多科室临床应用工作,销售规模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29.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40亿元,同比增长39.10%;实现净利润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6亿元,同比增长37.71%。值得一提的是,麻醉药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约 2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7%,其中非手术科室实现销售收入约 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0%。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营收的向好,近几年人福医药销售费用却一直居高不下。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开始,五年时间里,人福医药销售费用高达177亿元,而其研发支出仅为31亿余元。
今年上半年,人福医药销售费用19.41亿元,同比增长13.71%。具体来看,市场推广及广告宣传费占比最高,数额高达12.62亿元。针对上述变动,人福医药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营销体系建设,相关销售费用随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过半百强企业存回扣问题多部门联动直击医疗不正之风
值得关注的是,人福医药旗下公司发生的贿案并非鲜有。中国检察网披露的《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人福医药十堰**有限公司”曾卷入医院药品销售方面的行贿案件。
记者在天眼查检索“人福医药十堰”发现,“人福医药十堰”相关企业仅有人福医药十堰有限公司1家,而人福医药间接持股51%的子公司恰名“人福医药十堰有限公司”。
据财经网报道,针对子公司商业行贿事件,人福医药有关人士回应称,“我们关注到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去核实了相关情况,经了解相关商业贿赂行为系子公司前员工的个人行为,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尽快修复信用,最大限度降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事实上,为遏制医疗领域不正之风,早在去年8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称,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长期存在,是价格虚高的重要原因,并导致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群众不堪重负,诱导过度医疗、损害群众健康权益,扭曲营商环境和行业生态、削弱行业创新动力。
其中,以药品回扣问题为例,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医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对此,自去年8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先后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等文件,一方面,聚焦医药领域给予回扣等行为造成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另一方面,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8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构建统一规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将药品领域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