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3-01
屋漏偏逢连夜雨。
自2月25日停牌核查后,2月28日晚间,*ST澄星收到的最新诉讼缴款通知书显示,缴款金额约2亿元,法院责令*ST澄星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法律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知书涉及的诉讼为渤海银行无锡分行2亿元借款一案,该笔借款属于*ST澄星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资金占款。截至2021年末,澄星集团仍占用该公司资金22.39亿元。
2亿元缴款将强制执行
回溯*ST澄星与渤海银行无锡分行2亿元借款一案,2021年11月12日,*ST澄星收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ST澄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渤海银行无锡分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同时,*ST澄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律师费代理费5万元。
上述判决书于2021年12月21日生效。*ST澄星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了(2021)苏02执7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当事人缴款通知书》,渤海银行银行无锡分行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责令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三日内依法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相应的义务。同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因被执行人*ST澄星、澄星集团住所地在江阴市,为了方便案件执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
2月28日,*ST澄星收到了江阴市人民法院的(2022)苏0281执109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当事人缴款通知书》。渤海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求公司立即向渤海银行无锡分行履行(2021)苏02执752号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同时,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缴纳申请执行费。《当事人缴款通知书》显示,缴款金额约为2亿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新的执行通知书等为无锡中院指定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上述案件,若不履行相应义务,人民法院将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不动产、动产及其他财产,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截至目前,*ST澄星及子公司共有34个银行账户冻结,冻结金额为984万元。从公司三季度财务数据来看,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6亿元,而短期负债中,短期借款35.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3亿元,短期流动性已十分紧张。
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公司的财务数据来看,三季度公司账面的现金即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6亿元,从公司被冻结的金额来看,目前的账面现金余额可能已小于2.76亿元。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公司的融资渠道基本已经出现问题了,也较难从外部取得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控股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目前,*ST澄星累计涉案的金额为24.04亿元,其中,重大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为22.11亿元;其他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为1.29亿元;截至2022年1月28日被投资者诉讼起诉的金额为0.64亿元;人民法院诉讼费催缴合计金额为266.7万元。
重大诉讼中,上述渤海银行无锡分行2亿元借款及民生银行无锡分行3亿元借款均被澄星集团占用。
记者注意到,澄星集团作为渤海银行无锡分行2亿元借款一案的被告之一,对*ST澄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ST澄星未能履行上述法律义务,澄星集团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不分先后,但司法拍卖可能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许峰说道。不过,目前,澄星集团正处于重整过程中,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两次拍卖已流拍。
*ST澄星并未在公告中说明澄星集团股权拍卖后续,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常情况下,两次流拍后,即进入公开变卖程序。但中间也会存在变数,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公告里也不会披露相关内容。”
“二次流拍后可能会进入公开变卖程序,或者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正在重整过程中,不排除重整方拿出一揽子的解决方案。”许峰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