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2021-08-10
宋都股份8月10日晚间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指出放弃前期竞得的杭政储出【2021】8号地块,相关部门不予返还公司缴纳的5000万元保证金,与地块合作意向方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北区域公司单方面不参与本次合作有关。公司已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向祥生方寄送《律师函》,要求祥生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积极妥善处理赔偿事宜。除8号地块外,子公司竞拍获得12号地块(即天目医药港地块)土地使用权后,浙江宝龙锦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宝龙”)主动接洽公司希望就天目医药港地块进行合作开发,但此后明确表示放弃合作,严重打乱了公司整体资金排布的计划和节奏,导致同一时间节点项下,公司集中资金支出金额放大。为了与预期整体获取土地权益总额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整体现金流安全,公司决定放弃竞得的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