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视传媒2021-08-03
近日,海信视象诉TCL利用短视频商业诋毁纠纷案有了最终结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已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TCL王牌电器公司商业诋毁海信激光电视成立,并同时认定TCL王牌电器在被诉侵权视频中假借消费者名义对海信激光电视进行商业诋毁,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且放任侵权视频被任意下载传播,对海信公司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实际损害,故一审法院确定的TCL王牌电器赔偿海信视像50万元明显过低,依法调整为200万元,并判决TCL王牌电器在其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海信视象与TCL的纠纷始于2019年12月1日,TCL在其运营的“TCL电视”官方微博、官方抖音账号上发布了针对海信激光电视的争议视频。视频使用对比、夸张、贬损的方式对激光电视进行了引人误解的描述。2020年3月,海信集团品牌管理部公关总监杨祥玺在自媒体上发文《致李东生:堂堂TCL,何以堕落至此?》,指责TCL用自己官方认证的账号,公然编造友商和竞品的虚假内容。
据观察者网,从海信视像了解到,目前终审判决生效已超过十日,但目前海信视像依然没有收到赔偿,TCL也没有在官方微博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对此,海信视像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