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4-05-15
5月13日,厦门厦门象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
据募集说明书,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厦门象屿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21,975.9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93,828,18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57,588,99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招商局、山东港口将分别持有公司5.56%股份,象屿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47.49%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10%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象屿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申报材料,厦门象屿持有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房屋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79,102.11万元;厦门象屿主营业务包括大宗商品经营与大宗商品物流业务,其中,大宗商品经营业务涉及领域主要包括金属矿产、能源化工和农产品等商品领域;大宗商品物流业务主要包括提供综合物流、农产品物流和铁路物流。
上交所要求厦门象屿结合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情况,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内容,说明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此,厦门象屿表示,根据公司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资料及厦门象屿的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象屿及其中国境内重要子公司名下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15宗;厦门象屿及其中国境内重要子公司名下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有房屋共83处。
根据厦门象屿《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厦门象屿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95,215.66万元、129,531.47万元及125,354.29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3%、1.00%及0.97%,占比较小,且厦门象屿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对外销售行为。
厦门象屿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经营及大宗商品物流业务,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仓库租赁、办公楼租赁等业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将该等已出租的建筑物列为投资性房地产。
厦门象屿此前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厦门象屿实现营业收入4590.35亿元,同比减少14.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4亿元,同比减少40.31%。
厦门象屿2023年末总资产1297.05亿元,总负债为925.13亿元。其中,应收票据5.31亿元,同比增长186.8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9.61亿元,同比增长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