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09-24
浙江广厦公告披露,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7,550万元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18,000万元的银行存单。公司获悉,广厦控股已于2021年9月23日偿还上述融资的所有款项,公司对该笔融资的担保义务随之解除,上述银行存单质押也随之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