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17
宁波联合公告,2026年3月16日,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一是与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署合同,按10%的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债务最高余额提供2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是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与宁波银行江北支行签订合同,为金通租赁向该行申请融资提供最高债务限额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热电公司同样按10%股权比例对应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