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运营商财经网2023-10-07
距离原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强特大贪污一案已过去20年时间,而他也成为业内首位被判处死缓的高管。那么当年他又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呢?接下来试图详细回顾。
曾是业内的实权人物之一
资料显示,黄强出身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拥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在中国联通组建初期就调入联通系统工作,先后担任过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相当于二级副职干部,掌握着整个联通系统设备和SIM卡采购大权,也成为了当时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实权人物之一。
据了解,联通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95年,当年主要负责设备招标采购业务,不少通信网络建设的大部分设备都由该公司负责。也正是利用职务之便,黄强在洽谈签订执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前前后后贪污了570余万。
不过早在2018年,该公司已被注销。
因一封匿名举报信揭开了受贿事实
当年案发时,也就是2002年,黄强才40岁,正值职业上升期,但因2002年检察院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后才立即立案展开了一系列调查。
据该举报信称,2000年10月,在与供应商签订200万张SIM卡供货合同中,黄强以每张卡加价0.2美金的价钱索要佣金,由另一家公司的李某(女性)经办。另外,黄强的妻儿已经移民至加拿大。
在这之后,历时两年多时间的调查,最终在2004年9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透露,在一开始的调查中,黄强并不配合,专案组调查人员曾表示,“尤其黄强本人,他集贪官的霸道、奸商的狡诈、无赖混混儿的下贱和高知识高智商的邪魔滥用于一身,使这个本来就相当疑难复杂的案件又增加了更多的变数……”
在经历了多轮的证据搜集以及心理战的配合下,黄强最终交代乐受贿实情:
于1999年8月至2002年4月期间,利用担任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管该公司与华贸有限公司运输业务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华贸公司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7.5万余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27万余元);
2000年10月至2002年5月期间,先后多次收受金普斯公司刘小军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6.6万元、美元30万元(折合人民币 248万余元;2000年10月至2002年6月期间,两次收受布尔公司李颖(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美元23万元(折合人民币190.36万余元),人民币27.126万元。
一审中,以黄强收受570余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后来黄强曾要求上诉,但应该还是依照一审判决。自此,他也成了业内首位被判死缓的中高层干部。
如今过去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黄强是否已经结束了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