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2021-12-22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请示》(招银字〔2021〕27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行应按照《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能效信贷指引》(银监发〔2015〕2号)有关要求,将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信贷。
四、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银保监会书面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