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5-01-17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德赛西威(002920.SZ)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德赛西威13日晚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德赛西威的委托,担任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指定洪树勤、杨贤二人作为德赛西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德赛西威同日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6,487,830股(含)。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9,8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两大股东德赛集团及惠创投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28.31%及26.49%。根据惠州市国资委、德恒实业、惠创投、德赛集团于2024年1月19日签署的《协议书》,惠创投以及德赛集团均承诺不谋求德赛西威公司董事会控制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