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2024-05-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4年05月15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鲲鹏第1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秀租赁鲲鹏14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越秀租赁鲲鹏14期”的转让业务。
二、“越秀租赁鲲鹏14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03月0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鲲鹏14A1”,证券代码为“144028”,到期日为2025年01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鲲鹏14A2”,证券代码为“144029”,到期日为2027年01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越秀租赁鲲鹏14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越秀租赁鲲鹏14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