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2022-09-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2年9月14日起在本所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鲲鹏第4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秀租赁鲲鹏4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越秀租赁鲲鹏4期”的转让业务。
二、“越秀租赁鲲鹏4期”设立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鲲鹏04A1”,证券代码为“135409”,到期日为2023年4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鲲鹏04A2”,证券代码为“135410”,到期日为2025年4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鲲鹏04A3”,证券代码为“135411”,到期日为2025年10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越秀租赁鲲鹏4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越秀租赁鲲鹏4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