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2022-04-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2年5月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鲲鹏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秀租赁鲲鹏第2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越秀租赁鲲鹏第2期”的转让业务。
二、“越秀租赁鲲鹏第2期”设立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鲲鹏02A1”,证券代码为“135052”,到期日为2023年2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鲲鹏02A2”,证券代码为“135053”,到期日为2024年11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鲲鹏02A3”,证券代码为“135054”,到期日为2025年11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鲲鹏02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鲲鹏02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鲲鹏02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越秀租赁鲲鹏第2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越秀租赁鲲鹏第2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