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倚微风谈社会2021-12-09
由于是投行新人,销售业绩不佳,面对客户“用替考换业绩”的承诺,中信证券95后研究生毕业的员工动了心。也许是因为相貌上的差别太明显,这名高材生在考场被当场抓获,被起诉。
投资银行就是这样卷起来的?
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一份起诉书,揭露了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
李某某毕业后,就职于中信证券公司大连分公司。由于是新入券商的李某某,客户少,销售业绩差。人生地不熟,这一工作上的痛点很快就被人“拿捏”了。
大学毕业的兴某某,报考当年12月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兴某某担心自己考试过不去,于是找李某某这位96年出生的高材生,请他代考。
兴某某得知李某某的工作状况后,承诺:如果您同意代替我参加研究生考试,我就给您拉客户,买证券。年末的销售业绩这不就提上去了?李某某同意了。
携带这份“包票”,2020年12月26日,李某某代替兴某某进入考场,并当场被考务室监考老师发现,并带到学校派出所。经过民警核实,代考一事属实,李某某被当场抓获。
新年过后,让人帮自己考试的兴某某终于坐不住了。他于2021年1月15日投案自首。
针对指控,二人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二人自愿认罪。
此事曝光后,不少网友感叹:留住客户真不容易啊,这个是卷成什么样子。
闹归闹,可不敢拿法律开玩笑。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中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规定,被告人兴某某、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兴某某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兴某某、李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判处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