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3-12-18
中国石化(600028.SH)日前披露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中国石化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的方案为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全额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中国石化集团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公司清洁能源、高附加值材料领域的项目建设。
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本次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审核,公司根据审核文件的要求形成并披露了回复文件,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石化2023年8月15日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天津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燕山分公司氢气提纯设施完善项目、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工业试验装置项目、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号EVA项目。
中国石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本次认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中国石化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6元/股。
中国石化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2,238,805,970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现行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A股总股本的20%。如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化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国石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世杰、赵鑫;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