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10-27
浙能电力(60002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地区具备电力现货试运行条件,“新能源+储能”进入现货市场!尽快明确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时间节点计划和方案,探索实现可靠性电源容量价值的合理补偿。请问电力市场化和煤电容量电价的最终确立,对贵公司未来的业绩影响有什么样的影响?
目前浙江省关于电力现货市场的方案规则还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