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4-04-03
上海电力(600021)董秘好,从翻看最新及以往的报表了解到,公司与淮矿合资的田集电厂与关联企业港股上市的中国电力所拥有的同样也是和淮矿合资的平圩电厂同属皖电东送电源点。并且中国电力同时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与中国电力的控股股东又同为国电投。请问上述情况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如是公司是否计划采取一定相应方式进行解决?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为避免国家电投集团与发行人的业务存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国家电投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公司年度报告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反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