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2026-06-10
巴南金管复〔2026〕1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民银报〔2026〕4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溪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桥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支行,承接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督促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解散等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溪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桥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支行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分局申请核准开业。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