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30
5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龚志坚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371号),核准龚志坚先生担任该行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龚志坚先生自2024年5月27日起就任该行业务总监,不再继续履行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龚志坚,1967年出生,获得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龚志坚2001年加入民生银行,先后任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薪酬福利管理处处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成都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