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虎网2024-08-05
8月5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两家分行因违法违规事实,合计被罚34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罚。
具体来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300万元。
同时,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李海利,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
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杨伟,因对虚列开支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公室行政事务岗副经理杨洪民,因对虚列开支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赖念,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
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首席风险官姜军,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
南通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因银票及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不尽职被罚40万元。
并且,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行长翟建春,因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银票及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不尽职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韩建红与唐一鸣华夏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据《华夏银行关于审核韩建红任职资格的请示》(华银发〔2024〕416号)收悉。经审核,核准韩建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华夏银行关于审核唐一鸣任职资格的请示》(华银发〔2024〕420号)收悉。经审核,核准唐一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