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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600015)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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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亮剑,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通报,七项违规赫然在列

http://www.chaguwang.cn  2021-12-17  华夏银行内幕信息

来源 :腾讯财经2021-12-17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银保监局加大了对银行业的违规检查力度。很多银行不幸中招,罚单像雪花一样飞舞。违规案由五花八门,违规形式花样翻新,让人眼花缭乱。

  在这些被罚的银行中,有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也有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

  华夏银行,在这些吃到罚单的银行当中,显得格外地“亮眼”。该行不仅经常”榜上有名“,其重庆分行近期吃到的一张罚单违规事实更是多达10项,其中一些违规事实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这在近一年来的罚单当中,非常少见。

  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看不下去了,鉴于华夏银行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劣迹斑斑,该局果断亮剑,杀鸡儆猴,在近日发布了《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通报当中,“七宗罪”赫然在列。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华夏银行是如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华夏银行“华夏龙商贷”在宣传时,宣称该产品年化利率低至7.2%,但实际上,客户需要为此承担的综合年化收益最高可达18%,宣传的利率只是个零头。而且自产品上线以来,根本就没有客户享受最低宣传利率。

  这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以低息为噱头,引诱人们上钩。对此,监管方面专门出台了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银行在销售互联网贷款产品时,要全面最终实际利率、不能以低利率为诱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而另外一款产品“网商贷”则是宣传“日利率最低0.02%”,但实际最高年化利率高达21.5%。很多消费者,一看到0.02%的字样,就觉得很划算。而且对于大部分的消费者,也搞不清楚日利率和年利率之间的关系。华夏银行这种避重就轻花影移形的手法,同样违反了监管方面要求互联网贷款产品要标注“年利率”而不能标注“日利率”的要求。

  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在理财新规当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向低于18岁的未成年人和高于65岁的老年人销售理财产品和基金。理财新规同时规定,消费者在投资的时候,银行要对消费者进行适当性分类管理,消费者只能购买和自己风险评估等级相匹配的投资产品。

  而华夏银行对购买基金的客户年龄未进行系统控制,导致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风险较高的基金产品。还通过代替客户风险评估、诱导客户多次评估等方式提高客户风险评估等级,向65岁以上高龄客户销售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信托产品。

  捆绑销售

  对于捆绑销售,我们并不陌生。可能在很多行业都碰到过这种现象,银行也不例外。通报显示,华夏银行在办理个人贷款时,在借款人已经提供充足抵押的情况下,仍然让客户购买“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华夏银行。

  很显然,华夏银行是在打擦边球。和保险公司进行利益勾结,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当然,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可以合作的。事实上,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很紧密。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推出”信保贷“,就是一款很受客户欢迎的业务。这款产品也是要求客户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受益人为放款银行。但是以客户没有其它抵押物为前提的。

  侵害自主选择权

  银行的业务种类很多,不同的业务条线或者业务门类也有着各自的获客渠道。有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销售成本,会进行交出营销。比如我们去银行存款的时候,会有其它工作人员给你推荐理财产品或者其它的金融服务。这就是一个交叉营销的场景,这样的场景很多。

  交叉营销并不是坏事,无论对于银行还是客户,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但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营销过程要合规,要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不能通过霸王条款强迫客户接受。

  具体到华夏银行,客户申请办理信用卡,被要求必须同意该行向其推荐或营销其他产品和服务,方可申办信用卡,没有其它的选择。很显然,这侵害了客户的自主选择权,应该是给客户选择的机会。

  侵害信息安全权

  当下,信息安全越来越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各行各业都在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和管理。银行作为百业之王,信息安全尤为重要。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采集到了大量的客户信息。

  这些客户信息当中,有些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比如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通信地址、账号以及房产信息等。银行有权利采集这些信息,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使用这些信息,更不能对外泄露。

  因此,从信息的采集、储存和传输,再到这些信息的使用上,都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通报中,华夏银行未经客户授权,以某种需要为由,通过柜面非密查询个人客户储蓄存款交易信息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除特殊情况外,储蓄机构不能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

  就算银行自己使用这部分数据,也需要取得客户授权方可。

  在客户信息的存储和传输方面,华夏银行也有诸多违规之处,比如“在公用办公设备中违规存储大量个人客户信息,通过互联网邮箱向合作方传输个人客户信息,且数据交互未实现全面系统控制”。这种行为,是很容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的。

  违规收取费用

  在违规收费方面,华夏银行有两项乱收费行为。一项是”向未激活信用卡的续卡客户收取年费"。违规收取年费高达3174.35万元。华夏银行在收取相关年费时,并未获得持卡人同意或授权,也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

  我们在办理信用卡时,销售人员会告诉我们,不激活是不收取年费的。大部分的银行基本能做到,但总是有类似华夏银行这样的银行贪得无厌,违规收费。

  另外一项违规收费行为是“超出政府定价标准收取助农取款手续费”。通报显示,在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超政府定价标准向借记卡持卡人多收取助农取款手续费2.91万元。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标准的1.6倍,并且也未对每月首笔取款业务免费。

  我们知道,当下为了扶持小微企业以及三农服务,国家提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农户进行减费让利,从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华夏银行在大是大非面前,吃相有点难看。

  违规转嫁成本

  通报显示,在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在向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等发放抵押贷款时,把本该由银行承担的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转嫁给借款人承担了。

  为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监管方面要求银行减免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就是其中的减免费用之一。

  结语

  其实,纵观华夏银行“七宗罪”,都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约束。华夏银行对这些监管要求不可能不知道,显然就是明知故犯,而且屡教不改。究其根本,就是利益使然。

  银行追逐利益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合规合理,公平诚信。在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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