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0-28
又一主承销商被监管处分。
10月24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了对浦发银行的自律处分。据公告,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浦东银行为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国资”)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具体而言,交易商协会通报,浦发银行在为发行人衢州国资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一是对衢州国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二是尽职调查报告形式不完整,未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浦发银行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稍早前的2022年9月1日,交易商协会公告,衢州国资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其中,“18衢州国资MTN001”、“19衢州国资MTN001”、“20衢州国资MTN001”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前期垫付资金,金额合计7.88亿元;此外,衢州国资还使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等非生产经营用途,相关用途不符合规定及募集说明书承诺。
不仅如此,衢州国资2019-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真实、不准确。
对此,交易商协会对衢州国资也予以了警告;并责令其针对上述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衢州国资时任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姜宏强予以通报批评;对衢州国资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长徐永兴予以通报批评。
数据显示,目前衢州国资共存续15只债券,合计余额124.5亿元。其中,“18衢州国资MTN001”、“19衢州国资MTN001”、“20衢州国资MTN001”三只债券主承销商均为浦发银行,这三只债券发行规模均为10亿元,目前合计余额30亿元。
有债券行业专业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压实“看门人”职责,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才能更好地维护投资人利益,才能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浦发银行是2022年以来交易商协会公开处分的第三家主承销商,另外受到处分的两家主承销商是建设银行和恒丰银行。
2022年4月28日,据交易商协会披露,建设银行和恒丰银行作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胜通”)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相应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未就涉及山东胜通第一大主营业务的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并进行充分核查,以及尽职调查个别环节未规范开展等情况。
对此,交易商协会对建设银行和恒丰银行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针对上述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