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一起案件显示,浦发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原产品经理张某东利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3年时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05.37万元。张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早在2021年10月,“廉洁上海”曾通报,浦发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玉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张玉东上司鲁志勇也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天风证券、天弘基金、中信建投等多家金融机构被牵扯其中,张玉东向这些头部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经理大胆索取贿赂,部分直接索要,部分以浦发银行举办业务研讨会的名义索取。
01
想推广私募基金先送钱?
裁判文书显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玉东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9年,张玉东在担任浦发银行总行私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期间,利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5.371万元,其中张玉东实得153.3万元。
张玉东在2017年至2018年多次利用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索取贿赂。包括向天风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销售总监陈某、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总经理郭某、北京XX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刘某索取贿赂。
此外,张玉东还以举办业务研讨会的名义,向东兴XX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张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总监田某、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高级经理李某索取贿赂。在扣除会议支出后,张玉东实得30万元。
判决文书共列举了六条具体事实,其中一条与鲁志勇相关。“2018年,被告人张某利用负责‘星和结构化债券投资’‘上海证券海银心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浦兴年年利’等系列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按照其领导浦发银行总行私行部产品管理处副处长鲁某(另案处理)的要求,为鲁某的特定关系人刘某1谋取利益,提出让上述金融产品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公司购买刘某1所指定的奥园地产、融信地产等公司债券,先后三次非法收受刘某1给予的贿赂共计22万元。”文书写道。
在此之前,浦发银行已多次出现受贿案。去年2月,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因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外,原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行长范新田、副行长张伟也因收受贿赂,并向黑社会组织名下空壳公司发放4000万元贷款被判刑。
02
曾因代销业务被通报
在张玉东频繁索贿的2018年,浦发银行也因为这一年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而被银保监点名通报。
银保监消保发〔2020〕4号显示,经查,浦发银行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
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该行在产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2021年4月,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浦发银行代销业务问题的处罚:因于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浦发银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60万元。
在中国银保监对于去年四个季度的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来看,浦发银行的投诉量经常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的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两位。其中浦发银行4236件,环比增长5.7%,占比12.8%。三季度、一季度浦发银行同样位于的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位,仅有第二季度位于第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