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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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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大额分红超8亿;涉核心产品2,4-D等处罚,外销或遇阻

http://www.chaguwang.cn  2025-03-27  泰禾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今日头条2025-03-27

  2025年3月31日,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泰禾股份,股票代码:301665)即将申购。

  据公司注册版招股书,泰禾股份主要从事农药产品以及功能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拟募集104,492.90万元,用于杀菌剂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和申报版注册稿募投项目相比,泰禾股份募集资金骤降7亿。

  据泰禾股份招股书,公司2017年至2020年分别分红6,004.80万元、4,050.00万元、14,580.00万元、30,375.00万元,2022年现金分红也是30,375.00万元,五年累计分红81,334.8万元,较泰禾股份取消的3个募投项目累计减少的募投资金70,915.09万元高出10,419.7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交易所就关注到泰禾股份现金流及现金分红情况,另有环境保护相关处罚5项,安全生产相关处罚4项,其他处罚2项,累计11项处罚,包括主营产品2,4-D被处罚情形。

  01 分红近8亿,现金流波动巨大

  在泰禾股份4年分红近8亿期间,2018年至2024年前六个月,泰禾股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1,115.34万元、19,346.80万元、-15,163.93万元、-8,614.70万元、9,760.32万元、-2,331.53万元、-6,581.63万元(招股书2021-09-27版申报稿)。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交易所还注意到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54.76万元、-36,608.26万元、-51,204.75万元和-36,853.48万元。2020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6,000.00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6,200.2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54.76万元、-36,608.26万元、-51,204.75万元和-36,853.48万元。2020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6,000.00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6,200.28万元。

  泰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红人民币30,375.00万元,同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6,425.89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58.40万元、3,826.54万元、-12,846.30万元和-31,334.90万元。

  泰禾股份在回复函中解释了2020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6,000.00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6,200.28万元的具体情况,“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所涉及的项目、设备的具体情况及与相关资产科目的对应情况。

  关于现金分红,泰禾股份强调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大额分红情形。在最新版注册稿中,泰禾股份强调,截至2021年末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29,871.27万元。为回报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决议派发现金股利30,375.00万元。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超过5亿元,不会因支付现金股利而产生货币资金短缺的情形。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运营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02 各类处罚共计11项,如何确保正常运营

  除大额分红外,泰禾股份还有11项处罚,如何保证安全运营引关注。

  交易所要求泰禾股份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57号》)第71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交易所还要求泰禾股份说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原因和整改情况,是否属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1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情况,披露泰禾股份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首先是环境保护相关行政处罚,2022年1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环罚决字[2021]123号),由于新河农用未按监测规范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2022年3月7日,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干环罚[2022]1号),由于江西天宇2,4-D产品2021年实际生产量超过设计的年生产规模30%,对其罚款15万元。

  2022年9月7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新河农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环罚决字[2022]05-012号),由于新河农用存在一条中间体生产线未批先建,决定对新河农用处以89.78万元罚款并责令新河农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其次是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2020年5月28日,新沂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应急罚[2020]开30号),认定新河农用二甲苯卸车站内卸车管线未按要求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1.00万元。

  2021年9月3日,新沂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徐新)应急罚[2021]125号),认定新河农用C16102A/B氨气循环压缩机未采用氨专用压力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1.13万元。

  关于其他行政处罚,2020年4月7日,上海浦江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简违字[2020]0154号),认定泰禾股份向海关申报时将单价、总价、贸易国(地区)申报错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1,200.00元。

  2020年4月20日,上海浦江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简违字[2020]0179号),认定泰禾股份出口时将贸易国(地区)申报错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600.00元。

  2020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经开税文税简罚[2020]2号),认定四川泰禾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500.00元。

  2020年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经开税文税简罚[2020]4号),认定四川泰禾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200.00元。

  2021年11月17日,洋山海关分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检违字[2021]008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简违字[2021]0324号),认定上海泰禾贸易货值50,483.62元的产品因申报信息有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规定对上海泰禾贸易分别处以罚款6,058.04元、1,000元。

  2022年6月8日,西沥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关缉一普违字[2022]0006号),认定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境申请单上载明的生产单位、上海泰禾贸易作为发货人对货值124.80万元的产品因申报信息有误,对两公司分别处以罚款3.20万元,共计6.40万元。

  泰禾股份表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行政处罚行为均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及时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行为均取得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关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原因和整改情况,是否属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1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泰禾股份认为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上述内容,泰禾股份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内控制度,目前泰禾股份、江西天宇及新河农用等生产基地已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三废达标排放。

  03 核心产品或外销遇阻

  经营方面,据招股书,泰禾股份在百菌清、嘧菌酯、2,4-D等三大核心产品上拥有行业领导地位,生产规模和综合技术水平位居行业领先地位。

  但欧盟不再批准百菌清(Chlorothalonil,CASNo.1897-45-6)的再评审申请;新西兰撤销部分品牌的百菌清制剂的登记,同时对部分含百菌清的品牌制剂采取更严格的限制措施,使用者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认证后方可使用;巴西对2,4-D使用时的浓度等做出了规定并修订了所有现行的残留限量标准。

  泰禾股份在最新版注册稿中表示,公司不涉及境外的品牌制剂销售业务,且根据公司主要销售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主要客户确认函等,除欧盟对百菌清原药进行禁限用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未对公司主要产品制定相关限售政策,公司强调,上述相关政策并未对泰禾股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泰禾股份坦承,2024年1-6月,受原药整体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杀菌剂、除草剂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同比减少,整体农药业务的销售收入、毛利同比有所下降,导致公司整体利润同比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280,090.03万元、454,921.66万元、294,589.83万元、145,385.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8.42%、89.58%、77.10%、74.43%,公司也披露自2018年开始的贸易纠纷涉及公司核心产品的情况。

  泰禾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2,4-D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根据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9月发布的通知,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2,4-D产品存在补贴,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在2025年1月中下旬出具终裁结果;根据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11月发布的通知,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2,4-D产品存在倾销,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在2025年3月下旬出具终裁结果。

  届时,美国可能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2,4-D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进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于泰禾股份后续经营情况,已经募投项目落地进度,市场可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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