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特科技”,SZ:301607$富特科技(SZ301607)$)开启申购,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上市,富特科技的发行价为14元/股,发行数量为2775.3643万股。
按此计算,富特科技的预计募资总额约为3.89亿元,预计募资净额约3.04亿元。据贝多财经了解,富特科技于2022年6月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原计划募资9.26亿元。这意味着,富特科技的募资金额缩减超过6亿元。
据招股书介绍,富特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App信息显示,富特科技成立于2011年8月,前身为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迁移至浙江省湖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326.092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宁川,股东包括李宁川、蔚来资本、长高电新、小米集团等。
富特科技在招股书中称,其已开拓了广汽集团、长城汽车、蔚来汽车、易捷特(东风和雷诺-日产合资公司)、埃诺威(大众合资公司)、雷诺汽车、日产汽车、小鹏汽车、小米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长安汽车、LG等客户。
其中,广汽集团、长城汽车、蔚来汽车、易捷特、埃诺威、小鹏汽车上汽集团、LG等客户已实现项目量产,雷诺汽车、日产汽车、小米汽车、比亚迪、长安汽车、零跑汽车、Stellantis等客户已有项目定点。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富特科技的营收分别约为9.64亿元、16.50亿元和18.35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5764.60万元、8677.21万元和9643.9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5357.79万元、8661.46万元和9240.73万元。
按业务结构来看,富特科技的收入主要由车载高压电源系统、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贡献。其中,来自车载高压电源系统的收入分别约为9.09亿元、15.22亿元和17.79亿元,分别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94.31%、92.35%和97.18%。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分别约为333.42万辆、567.43万辆和904.79万辆。同期,该公司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在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12.05%、11.66%和9.39%。
另据富特科技披露,该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营收约为6.62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8.74亿元减少24.23%;净利润5813.63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5782.12万元变动0.55%;净利润4823.20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5652.15万元减少14.67%。
对于2024年上半年收入下滑,富特科技方面解释称,系由于广汽集团、易捷特、长城汽车等客户同比下降所致。公司对广汽集团收入下降,主要系广汽埃安的产销量波动,同时平均单价由于公司产品迭代亦有所下降。
其中,富特科技对易捷特、长城汽车收入下降,主要是受该公司配套易捷特、长城汽车的主力车型改款升级,上市或量产晚于计划。而扣非后净利润下滑,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有所下滑所致。
换句话说,富特科技的收入极其依赖个别客户。招股书显示,该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广汽集团、蔚来汽车、易捷特、长城汽车等。报告期内,该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86%、95.61%和96.14%。
2023年,富特科技新增前五大客户小鹏汽车,该公司主要向小鹏汽车销售二合一系统产品。而随着小鹏汽车定点项目进入量产阶段,该公司对小鹏汽车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从而小鹏汽车进入到前五大客户中。
富特科技在招股书中提示风险称,该公司的主要客户系国内知名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但是,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蔚来汽车还是富特科技的关联方。富特科技在招股书中称,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有该公司14.20%的股份,为该公司关联法人。其中,蔚来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为长江蔚来产业基金的股东。
招股书显示,小米长江产业基金于2021年9月与富特科技、富特科技该时全体股东签署《有关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小米长江产业基金以1亿元的价格认购富特科技新增股份381.33万股,占本次增资后已发行股份的4.76%。
而2022年11月,亚丁投资因以其持有的富特科技283.5046万股股份向宁波天堂硅谷创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质押担保被司法冻结。同期,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上述股份完成公开拍卖。
最终,嘉兴富微新能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兴富微”)竞拍取得富特科技283.5万股股份,成交价为1亿元。2022年11月18日,法院将被执行人亚丁投资持有的富特科技3.41%(出资额2835,046元)股份归买受人嘉兴富微所有。
据招股书披露,李宁川直接持有富特科技19.09%的股份,其实际控制的翌升投资直接持有富特科技2.40%的股份,其实际控制的富特管理直接持有富特科技2.37%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梁一桥直接持有富特科技10.12%的股份。
据此,李宁川实际能够控制富特科技合计33.98%的股份表决权,且李宁川担任富特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李宁川为富特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另外,梁一桥为该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