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南财经话财经2024-03-0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并于3月11日发行申购,此次计划发行1000万股募集资金5.58亿元元,其中3亿元用于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1.36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骏鼎达主要从事于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保护套管和功能性单丝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多元领域。
通过仔细研究骏鼎达发行招股书发现,其在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投资总额方面存在前后披露存在差异较大,投资总额真假难辨情况,而且,公司在董事长及创始人履历方面存在虚假披露,并引起其他部分人员效仿的情况,这涉及信息虚假披露。而2月初,证监会强调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这需要骏鼎达对上市情况给予准确披露,否则会涉嫌信披造假。
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前后披露差异大
在骏鼎达招股书中披露,投资建设的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拟作为未来公司深圳总部,2022年开始进行投资,投资资金为16.42万元,2023年投资资金为837.69万元。
在重大施工合同中披露,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及其他三家发包方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就“芙蓉科技大厦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和桩基专业承包工程”进行约定,工程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8,900,000 元。2023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他三家发包方与中冶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就“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约定,工程地点位于芙蓉路南侧、洋瑞路东侧,合同价款为 131,180,000 元。由此可知,公司作为未来深圳总部的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投资总额将达到1.70亿元。
而公司却又披露,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拟作为未来深圳总部的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投资以及在墨西哥新设孙公司。其中,芙蓉科技大厦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8,000.00万元至 12,000.00 万元,且在未来 2-3 年内陆续投入。值得关注的是,截止2023年6月末芙蓉科技大厦项目仅投入854.11万元,也就是说未来芙蓉科技大厦项目还需投资16145.89万元。这与公司称芙蓉科技大厦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8,000.00万元至 12,000.00 万元相差甚远。
对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投资总额前后披露相差较大,骏鼎达是否应当给予说明?
董事长及创始人履历造假引部分人员效仿
除公司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投资总额披露令人不解之外,公司在创始人及董事长履历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虚假披露行为。
在骏鼎达招股书中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凤凯与杨巧云,两人均为创始人且合计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80.24%的股份,控股比例较高。在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杨凤凯履历信息中披露,其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任深圳市锐洋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而据显示,深圳市锐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2年4月19日,那么杨凤凯如何在深圳市锐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前8个月入职的呢?这种有违常理的信息披露,着实令人佩服。
在创始人及董事长履历虚假披露的同时,却引来生产部组长、职工代表监事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效仿。
在骏鼎达招股书中披露,生产部组长、职工代表监事黄莉女士履历信息中显示,其在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任中日龙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品检员,而中日龙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也就是说在中日龙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还未成立之时黄莉女士便在其中任职并辞职。
其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兴先生履历信息中显示,其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在惠州新大都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而显示,惠州新大都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6日,相当于黄兴先生早于惠州新大都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前8个月便在该公司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