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2-04
长华化学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