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10-08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RP管回收利用年产45000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RP管回收利用年产45000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8365922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RP管回收利用年产45000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义路15号 |
建设单位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圣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义路 15号, 依托 现有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铜箔厂房 1#( B 区) 现有仓库 ,本项目不额外新增用地,每年回收 45000根 FRP 管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使用设备为三工位外圆磨床,生产工艺包括管芯挑选、管壁除胶、管芯清洗、烘烤、打包等。项目完成后,可具备 FRP 管每年回收利用 45000 根的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为 684m 2 ,项目 投资 14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磨粉尘、除胶废气。抛磨为湿法抛磨,因此产生粉尘量较少,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除胶废气主要来源于除胶产生的废气,由于除胶剂用量较少,为人工喷除胶剂,做不到密闭收集,因此为无组织排放,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 10.3.2 收集的废气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本项目 <3kg/h ,因此可无组织排放。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 (二)豁免 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在同一个生产线内,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 ,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现场管理规范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本项目除胶剂 VOCs 含量(质量比)小于 10% ,因此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项目主要有生活污水、 抛磨废水和清洗废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汽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抛磨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沉砂池和保安过滤器处理后进入九江德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汽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八里湖,经枢纽排入长江 。 通过合理布置,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后可降约 30dB(A),且夜间不生产。本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可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 废包装瓶、保安废过滤网 /滤芯、废矿物油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刮下来的残余贴纸、沉砂池污泥、生活垃圾 由 环卫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