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财网2023-09-2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58元,募集资金总额 81,82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96.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32.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月 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654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恒川新材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建设期 |
1 |
恒川新材新建年产 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 |
16,875.00 |
15,623.89 |
2年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 |
合计 |
41,875.00 |
40,623.89 |
- |
|
注:恒川新材新建年产 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召开前累计已投入资金 1,251.11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32.7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29,808.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