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建设。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投资1200万元,利用位于大碶街道官塘河路27号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11761m2)实施“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项目新增主要工艺包括喷塑、喷漆、皮膜、电泳等,新增主要设备包括电泳线1条、油性漆喷涂线1条、水性漆喷涂线1条、喷塑线1条、皮膜线1条等。项目建成后,可对汽车镁合金压铸件(璎珞河路厂区产品)进行表面处理,年处理量约为350万套。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改造后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总铝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表1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总铜、总锌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塑粉尘收集后经自带的“旋风+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塑粉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日常管理颗粒物、SO2、NOX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和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喷漆工序均在全封闭空间进行,水性漆喷漆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文丘里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热洁炉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各池加盖,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厂界标准值。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四)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1.331t/a、氨氮0.094t/a、颗粒物1.658t/a、二氧化硫0.031t/a、氮氧化物1.436t/a、VOCs 4.988t/a。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要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五、全面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要求,企业污水治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应纳入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评报告要求,采取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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