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24
金融界1月24日消息,光大同创公告称,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